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股 公告编号:2025-065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0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重整管理人
5.现场会议主持人:重整管理人代表区伟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2 人,代表股份数为184,136,2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86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数为174,012,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85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8 人,代表股份数为 10,123,67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0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50 人,代表股份数为41,243,2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8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数为31,119,5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48 人,代表股份数为 10,123,6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08%。
5.出席或列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重整管理人代表及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3,834,994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64%;反对 301,30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41,943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95%;反对 301,30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0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智能、石超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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