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股 公告编号:2025-050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同意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及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5 年 11 月 3 日,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张旅集团公司”或“公司”)收到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2024)湘 08 破申 12 号《民事裁定书》
及(2025)湘 08 破 4 号之一《决定书》,张家界中院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裁定受理张旅集团公司重整,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2025年11月6日,张旅集团公司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2025)
湘 08 破 4 号《复函》及(2025)湘 08 破 4 号之二《决定书》,张家
界中院同意张旅集团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准许张旅集团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一、《复函》主要内容
张家界中院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收到管理人提交的《关于提请人
民法院许可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营业的请示》。2025年 11 月 4 日,张家界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同意张旅集团公司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二、《决定书》主要内容
张家界中院认为,张旅集团公司符合重整期间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准许张旅集团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但在重整事项推进过程中,仍存在重整计划表决未能通过,重整计划表决通过但未获得法院批准,以及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后无法执行的可能。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由于公司重整计划尚未确定,重整进程及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重整结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 08 破 4 号《复函》;
2.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 08 破 4 号之二《决
定书》。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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