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5-049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5 年 11 月 3 日,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张旅集团”)获悉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 张 家 界 中 院 ” ) 已 在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s://pccz.court.gov.cn/)发布(2025)湘 08 破 4 号之一《公告》(以下简称“《债权申报公告》”),通知公司债权人应在 2025年 12 月 5 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根据张家界中院发布的《债权申报公告》,现将债权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的时间及方式
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含当日)前,通过网站
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2005759向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 301 号一楼接待室
联系人:余律师、李律师
联系电话:16670449208、16670449081
电子邮箱:zljtglr@163.com
工作时间:工作日 9:30-12:00,14:30-17:30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相关事项届时另行公告。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公司未能顺利实施或执行完毕重整计划,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湘 08 破 4 号之一《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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