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3-12-22 16:18:47 股吧网页版
徐工机械: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3-12-23

- 1 -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3-64

债券代码:112055 债券简称:11徐工0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发行

人)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1徐工01”(简称本期债

券)将于2013年12月30日(由于2013年12月29日为休

息日,因此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支付2012年12 月

29 日至2013 年12月28日期间的利息53.8元(含税)/手(每

手面值1,000 元)。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3 年12月

27日,凡在2013年12月27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凡在2013年12月

27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一、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期限:5年。

3. 债券简称:11徐工01。

- 2 -

4. 债券代码:112055。

5. 发行规模:人民币300,000万元。

6.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5.38%。

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 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9.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

起支付。

10. 起息日:2011年12月29日。

11.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2年至2016年

每年的12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2年1月19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 本期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11徐工01”票面利率为5.38%,本次付息每

手(面值1,000元)“11徐工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3.80

- 3 -

元(含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

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

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

[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

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

证明,请于2013年1月15日前与本公司联系(见如下联系

方式)。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次付息

每手(面值1,000元)“11徐工01”实际派发利息为43.04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本次付

息每手(面值1,000元)“11徐工01”实际派发利息为48.42

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 付息权益登记日:2013年12月27日。

2. 除息日:2013年12月30日。

3. 付息资金到帐日:2013年12月30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 4 -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2013年12月27日深圳证券

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在册的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债券持

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债

兑付及其手续费划款通知》。

七、相关机构

1.发行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

法定代表人:王民

联系人:赵峤、刘敏芳

联系地址: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