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6-30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5年度)
发行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开发区工业一区
债券受托管理人: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
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2016年6月
重要声明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公司”或“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瑞信方正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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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重要声明......2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要......4
第二章发行人2015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6
第三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9
第四章担保人资信情况......10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1
第六章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3
第七章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4
第八章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5
第九章其他重要事项......16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CMGConstructionMachineryCO.,LTD.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12月26日签发了“证监许可[2011]2078号”文,核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公司”或“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6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代码为“112055”,简称为“11徐工01”。
2、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品种。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38%。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起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12月29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2012年至2016年每年的12月29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12月2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有限”)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3、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 发行人2015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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