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1 16:53:05 股吧网页版
徐工机械: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2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6-06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简称:徐工 JLC1

股票期权代码:037954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37,404,500 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518 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 年 1 月 21 日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及/或定向增发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
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徐工机械”)完成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中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获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徐工机械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及《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5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1 日,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五)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一) 首次授予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

(二) 首次授予数量:137,404,500.00 份。

(三) 授予登记人数:4,518 人。

(四) 首次行权价格:9.67 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及/或定向增发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股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