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江苏省体改委[苏体改生〔1993〕230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在江苏省徐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3001347934993。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8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
〔1996〕147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万股,连
同内部职工股 600 万股于 1996 年 8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XCMG Construction Machiner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篮山路 26 号
邮政编码:22100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752,972,482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
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高质量、强安全、世界级、稳增长。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做强工程机械主业以及矿山机械等战略新兴产业,做精做优核心零部件和现代化服务业。突出价值创造、产业链共赢生态、组织人才文化重塑三大力量基点,建立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管理体系,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攀登全球产业珠峰,为股东提供高价值回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工程机械及成套设备、专用汽车、建筑工程机械、物料搬运设备及配件、矿山机械、环卫机械、商用车、载货汽车、工程机械发动机、通用基础零部件、仪器、仪表、衡器制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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