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8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08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 138.73 万股,上限为 277.47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81)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406,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最
高成交价为 49.2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9.0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997,635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
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