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7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08 元/股(含),即不高于董事会通过
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 138.73 万股,
上限为 277.47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种类: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审议未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提升公司价值,在考虑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08 元/股(含)。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和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不低于 1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72.08 元/股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 277.47 万股,约占总股本的 0.43%;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72.08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 138.73 万股,约占总股本的 0.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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