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6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述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取消监事及监事会制度及相关措辞修改等。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调整形式 原制度内容 修改后内容
说明:
1.原制度内容,画删除线表示文字内容被修改或者删除;修改后内容,添加下划线表示本次修改或新增的内容;
2.条文序号统一由阿拉伯数字序号,修改为汉字序号,仅涉及条文序号修改的条款,不再逐条列示;
3.仅涉及“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或”改为“或者”的条款,不再逐条列示;
4.由于条款增减、顺序调整,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交叉引用条款也随之调整,该类修改亦不再逐条列示。
第 1 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1 修改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 3 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 第三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
2 修改 条例(试行)》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委发挥 行)》等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
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 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
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九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3 修改 第 9 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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