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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2 19:30:06 股吧网页版
东阿阿胶: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3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12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的决策机制,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保障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裁(总经理,下同)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行使的行为。本制度所称行权,指董事长、总裁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三条 授权管理基本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基本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二)适用原则。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行授权。授权对象应当具备行使授权所需的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三)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四)有效监控原则。在授权执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

(五)质量与效率原则。授权应当结合实际,按照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根据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权限划分标准。

第三章 授权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裁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行使。公司中非由董事组成的综合性议事机构、有关职能部门等机构,不属于法定的公司治理主体,不得承接董事会授权。经过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对象批准的决策事项,可授权董事或其他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权。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结合实际,按照决策和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根据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权限划分标准,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于新业务、非主营业务、高风险事项以及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事项,应当谨慎授权、从严授权。

第四章 授权程序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根据授权制度制订或修订授权方案,明确授权目的、授权对象、权限标准、具体事项、行权要求、授权期限、变更条件等授权具体内容和操作性要求。授权决策方案由董事会秘书拟订,经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决定。按照授权决策方案,修订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的权责清单等公司内部制度,保证相关规定衔接一致。

第八条 在特殊情况下,董事会认为需临时性授权的,应当以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书面形式,明确授权背景、授权对象、授权事项、行权条件、终止期限等具体要求。

第五章 授权管理

第九条 董事会应当强化授权监督,定期跟踪掌握授权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适时听取授权对象的汇报,以监督检查授权事项。根据授权对象行权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风险控制能力、内外部环境变化等条件,对授权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变更授权范围、标准和要求,确保授权合理、可控、高效。

第十条 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除《公司章程》等制度赋予董事长的职权外,董事长应当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与议题相关的经理层成员应当参加或者列席会议;对董事会授权总裁决策事项,总裁应当采取采取办公会等会议形式研究讨论。因工作特殊需要,董事长可以列席办公会。董事长、总裁在决策董事会授权决策
事项时需要本人回避表决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事项决策后,由授权对象、涉及的部门或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单位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认真执行。对于临时性授权事项、专项授权事项,应当根据授权有关要求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进展情况。执行完成后,授权对象根据授权要求,将执行整体情况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对授权决策方案进行变更。发生以下情况,董事会应当及时进行研判,必要时可对有关授权进行调整或收回: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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