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5-23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 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要求编制的,所包含内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24)。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出的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其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该议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好回馈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回报水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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