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4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1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 16 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3,7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该事项已经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并经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2.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504.8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 4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办理完毕。
4.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601.25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5
5. 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27.38万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办理完毕。
6. 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6 人因离职、工作变动等情形,根据《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前述 1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63,7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2.14%,占本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6%。
(二)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工作变动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以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02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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