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12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宜化”)、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宜化”)、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磷化工公司”)、湖北宜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科技公司”)、湖北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料科技公司”)(前述公司合称为“被资助对象”)分别提供
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15,000 万元、15,000 万元、10,000 万元、
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利率按不低于市场利率或公司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前述财务资助额度自公司 2025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北宜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控股股东对部分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前述议案所涉增资事项全部完成后,内蒙宜化、青海宜化、磷化工公司、环保科技公司、新材料科技公司均成为公司与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共同投资的子公司。
为满足被资助对象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分别向内蒙宜化、青海宜化、磷化工公司、环保科技公司、新材料科技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15,000万元、15,000 万元、10,000 万元、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利率按不低于市场利率或公司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宜化集团将按其对被资助对象的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前述财务资助额度自公司 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资助余额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公司与宜化集团各自履行审批程序后,拟签署相关财务资助协议,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宜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被资助对象接受宜化集团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 2025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全权办理
与本次财务资助有关的具体事宜,关联董事卞平官、郭锐、陈腊春、揭江纯、黄志亮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宜化集团将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宜化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大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
主营业务:矿产品、化工产品销售;化工产品制造;化工技术咨询;化肥制造及销售;化工设备制造及安装;火力发电等。
股权结构: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宜昌市国资委”)持有宜化集团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宜昌市国资委。
关联关系说明:宜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询,宜化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宜化集团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