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4 18:28:11 股吧网页版
湖北宜化: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12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谨慎性原
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
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进
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9,142,616.14
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类别 项目 本期累计计提资产 占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减值准备金额(元)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资产减值损 存货 -12,985,416.92 -1.99%
失(损失以 固定资产 -103,408,331.31 -15.85%
“-”号填

列) 在建工程 -2,748,867.91 -0.42%

合计 -119,142,616.14 -18.26%

(三)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 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二、审批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
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19,142,616.14 元,减少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19,142,616.14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预沟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