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11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的相关规定,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公司”)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 16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90 元/股。截至 2023 年 7 月 4 日,本公
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584,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股份登记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 14,516,997.21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69,483,002.7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2-00016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负责募投项目实施的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宜
化工”)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与开户行及
保荐机构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前述协议内容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新宜化工严格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 账户
开户名称 银行名称 账号 用途
(元) 状态
湖北宜化 中国进出口
新宜化工洁
化工股份 银行湖北省 10000052243 0.00 已销户
净煤加压气
有限公司 分行
化多联产技
湖北新宜 湖北银行股
改搬迁升级
化工有限 份有限公司 11010250000000461 0.00 已销户
项目
公司 宜昌分行
合计 0.00 —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 月1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该
事项已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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