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12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
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位,实际出席董事 13 位。其
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位,为郭锐先生、揭江纯先生、黄志亮先生、李强先生。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投资建设磷氟资源高值化利用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 立 董 事 专 门 会 议 决 议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