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4 21:09:17 股吧网页版
湖北宜化: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047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的回
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上市公司”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逐项落实,现将相关问询回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所述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部分所定义的简称或名词释义具有相同的含义。

本回复财务数据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而致。

本回复的字体说明如下:

问询函所列的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

补充披露内容 楷体(加粗)

本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目 录

问题一 ...... 3
问题二 ...... 13
问题三 ...... 29
问题四 ...... 36
问题五 ...... 45
问题六 ...... 84
问题七 ...... 114
问题八 ...... 181
问题九 ...... 189
问题十 ...... 194
问题十一 ...... 201

问题一

关于资金安排。重组报告书显示,你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或交易对手方)购买其持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发投或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作价 32.08亿元,收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并购贷、公司债等方式。根据 2024 年三季度报告,你公司三季度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38.85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0.4 亿元,短期借款余额为 26.3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 12.82 亿元,长期借款余额为 67.54 亿元。根据报告书,本次交易完成后,你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显著提升。请你公司:

(1)补充披露收购所需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的具体金额及比例,并说明截至回函日自筹资金是否已有明确、具体的筹措计划,并购贷、公司债筹措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方名称、对应金额及利率、借贷期限、放款进展、还款计划和还款资金来源、各年度的资金成本以及是否涉及相关财产担保等,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2)结合你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在建项目投入资金安排、相关债务还款计划及未来财务费用增加情况等,说明本次交易对你公司流动性的影响,是否将导致你公司财务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是,请说明公司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收购所需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的具体金额及比例,并说明截至回函日自筹资金是否已有明确、具体的筹措计划,并购贷、公司债筹措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方名称对应金额及利率、借贷期限、放款进展、还款计划和还款资金来源、各年度的资金成本以及是否涉及相关财产担保等,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如是,请充分提示。

(一)补充披露收购所需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的具体金额及比例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
于并购贷、公司债等方式筹集资金,具体分为两期支付。

本次收购所需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的具体金额、比例及来源如下:

支付期 支付金额及要求 其中:自有资 自筹资金-并
数 金部分 购贷部分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并生效后 5 个 不少于第一期 不 超 过 第 一
第一期 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格的 51%,即 163,604.5524 支 付 金 额 的 期 支 付 金 额
万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