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29 16:49:15 股吧网页版
南京公用: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5-6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持有的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金基房地产”)51%股权。
2025 年 12 月 24 日,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鉴证方”)出具
的受让方确认函,在规定期限内仅有南京金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基企管”)完成报名并缴纳了保证金,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本次交易最终成交价格确定为 3,484.237 万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双方已正式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并完成了交易价款的全额支付工作,尚需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
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挂牌方式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中北盛业将其持有的中北
金基房地产 51%股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挂牌底价为 2025 年 8 月 31 日中北
金基房地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人民币 6,769.37 万元的 51%股权对应评估值人民币 3,452.38 万元,且不低于经国资有权备案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
挂牌方式转让其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2025 年 11 月 6 日,中北盛业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持有
的中北金基房地产 51%,挂牌底价为 3,484.237 万元,挂牌起始日为 2025 年 11
月 6 日,挂牌截止日期为 2025 年 12 月 17 日。

2025 年 12 月 24 日,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受让方确认函,
在规定期限内仅有金基企管完成报名并缴纳了保证金,根据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本次交易最终成交价格确定为 3,484.237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双方已正式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并完成了交易价款的全额支付工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北金基房地产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于首次挂牌前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金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5 日

3、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口大道 6 号财富大厦 05 幢 315 室

4、法定代表人:王海龙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工程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7、股权结构:金基企管系南京金基通产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北盛业与金基企管共同投资设立南京中北金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南京河西南 NO.2021G115 地块项目(朗樾府)。同时,中北盛业与金基企管共同投资设立南京中北金基置业有限公司(中北盛业和金基企管分别持有其 51%和 49%股权),开发南京 NO.新区 2020G03 地块项目(映樾里)。除前述情况外,金基企管与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8、经查询,金基企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