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5-66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获
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建集团”或“城建集团”)
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与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创投集团”
或“创投集团”)签署了《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公用控股、市城建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 6.86 元/股的交易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南京公用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向市创投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合计 43,73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1%,转让价款共计299,994,660.00 元。其中,公用控股拟转让 16,800,0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2%;市城建集团拟转让 26,930,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65)及相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转发的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南京城建集团及其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南京公用 7.61%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25]67 号),主要内容如下:原则同意该国有股权变动事项,即城建集团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创投集团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南京公用 26,930,93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69%;公用控股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创投集团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南京公用 16,800,06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2%。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因此,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省国资委《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南京城建集团及其子公司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南京公用 7.61%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25]67 号)。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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