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17 18:13:09 股吧网页版
南京公用:关于控股公司南京中北东堃置业有限公司向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5-57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南京中北东堃置业有限公司向其股东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提高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对外合作的房地产项目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控股公司南京中北东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东堃”)在充分预留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拟按持股比例向其股东方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置业”)、南京中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堃置业”)及南京一九一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九一二”)
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100 万元、2,400 万元及 2,5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
年利率 2.54%,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出借至各股东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至届满 12个月之日止。

2、上述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中北东堃由公司控股公司中北置业与中堃置业及一九一二共同投资设立,合作开发建设南京市江心洲 NO.2023G70 地块贤坤花园住宅项目。

鉴于中北东堃流动资金较为充裕,为提升其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充分预留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中北东堃拟与其股东方中北置业、中堃置业及一九一二签订借款合同,按持股比例分别向中北置业提供不超过 5,100万元、向中堃置业提供不超过 2,400 万元、向一九一二提供不超过 2,500 万元的
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 2.54%;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出借至各股东方指定账户之日起至届满 12 个月之日止。

2、上述对外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一

1、公司名称: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 927 号

3、法定代表人:周伟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8 年 5 月 22 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物业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7、股权结构: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95%,公司持股 5%。

中北置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北置业资产总额42,910.83万元,负债总额8,835.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4,075.41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3.2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2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8月31日,中北置业资产总额37,965万元,负债总额3,1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34,785万元,2025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1,75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资助对象二

1、公司名称:南京中堃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大厦 A 座 405、406

3、法定代表人:徐波涛

4、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3 年 7 月 4 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7、股权结构:南京中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中堃置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主要财务指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