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5-59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开发南京市建邺区 NO.2025G72 地块暨提供
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北盛业”或“甲方”)与南京中堃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堃置业”或“乙方”)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就中北盛业竞得的南京市建邺区 NO.2025G72 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开展合作,并按持股比例向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 7.875 亿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为 6%/年,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出借至指定账户之日起至届满 36 个月之日止。
2、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2025 年 10 月 11 日,根据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授权,中北
盛业参与了南京市建邺区 NO.2025G72 地块的竞拍,并以人民币 13.23 亿元成功竞得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
为提升房地产项目运作效率、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加强合作开发优势,中北盛业与中堃置业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并将项目地块变更至项目公司名下共同合作开发。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中北盛业认缴注册资本 2,250 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45%,中堃置业认缴注册资本 2,750 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55%。
双方确认,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峰值预计为 18 亿元,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峰值对应资金,由中北盛业及中堃置业(或各自关联方)按照各自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通过缴付认缴的注册资本金及提供股东借款的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其中,中北盛业应承担不高于 8.1 亿元资金支持,即缴付的注册资本金为0.225 亿元,通过提供股东借款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超过 7.875 亿元,借款利率为 6%/年,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出借至指定账户之日起至届满 36个月之日止。
2、上述对外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3、本次合资设立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项目及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一)项目地块基本情况
建邺区沙洲街道白龙江东街以北、云
地块编号 NO.2025G72 地块名称
龙山路以西地块
地块四至 东至云龙山路,南至白龙江东街,西隔沙洲东河至泰山路,北至规划支路
起拍价: 131900 万元
出让面积 28753.03 ㎡
起拍楼面价: 33980 元/㎡
计容面积 38816.59 ㎡ 土地用途 R2
容积率 1.0<Far≤1.35 保证金金额 26380 万元
(二)项目公司暨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系中北盛业与中堃置业就合作开发南京市建邺区NO.2025G72 地块拟共同投资新设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中北盛业认缴注册资本 2,250 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45%,中堃置业认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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