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1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4 日,吉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德皓审字〔2025〕00001167 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712,829.58 元,2024 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06,388,581.00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6,036,049.15元,2024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1,100,041.41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鉴于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董事会拟订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27,712,829.58 32,185,641.43 -91,448,081.19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606,388,581.00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01,100,041.41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8,470,291.98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规
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和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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