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000419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2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说明
根据证监会公告〔2025〕6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1、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进行补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公司职工人数、董事会构成及任职情况,为维护公司职工合法权益,拟在《公司章程》中增加职工董事相应条款;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拟将《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规范为“股东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中
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相应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或删除。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 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无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
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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