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本规则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责任、承担义务,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
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对公司党委、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党委支持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总经理办公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相关议题行使审议或决策权利。
(二)科学决策原则。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的各项议题,应当事先由相关职能部门、子(分)公司充分调研并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深入征求意见,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或组织专家论证;涉及重要制度制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合同签订等应进行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党委会前置审议的,根据党委会前置审议有关要求和程序,提交党委会进行前置审议,形成党委会审议意见后,再由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
意见,总经理最后发表意见,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讨论事项总结出结论性意见。
第四条 本规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以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权限与义务
第五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法律顾问;
(六)组织管理公司整体运营;
(七)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支出;
(八)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没有表决权,但对董事会决议有建议权;
(九)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决定公司的资金、资产运用、重大合同的签订及其他重大事项;
(十)根据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和协议;
(十一)《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行使下列职权:
(一)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分工作,协助总经理完成《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并对其分管权限范围内的经营管理工作承担责任,对总经理负责;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分管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分管业务的计划目标分解、落实和追踪考核;
(三)参与研究拟订总经理向董事会提交的议题、方案、报告和文件等;
(四)根据总经理的授权签署合同,检查分管业务内合同和协议的执行情况;
(五)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六)组织实施总经理办公会有关决议。
第七条 总经理应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管理
范围内,组织开展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完成经营目标,并向董事会负责,接受董事会考核。
第八条 总经理自觉接受董事会和公司党委的监督质
询,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第九条 总经理应及时、完整、准确地向董事会和公司党
委报告有关工作,并保证其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
(二)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四)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五)重大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六)资产购置和处置情况;
(七)经济合同或资产运用过程中可能引发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八)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十条 总经理应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履行负责人
职责,抓好环境保护;切实抓好公司员工培训、继续教育工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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