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8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召开十届十七次
董事会议和十届十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营业期限及修订〈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议案》(简称“本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
因公司办公地址已变更,拟将工商登记的公司住所由“杭州市拱墅区东新路江南巷 2
号 3 幢”变更至“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 198 号 16 层”,并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
行修改。
二、变更营业期限
根据工商登记机关要求,为使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的营业期限与《公司章程》第一章第 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一致,公司拟将营业执照中营业期限变更为“长 期”。
三、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 延伸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原非职工代表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 作出决议之日起不再履行监事职责,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 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鉴于以上情况,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公 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经理”改为“总经理”,
1 “副经理”改为“副总经理”,“或”改为“或者”,“应”改为“应当”。
本次修订涉及新增或删除章节、条文,修订后制度的章节、条文号按新顺序整体重
新排序,如条文中引用本制度其他条文编号自动一并修改。
若仅因上述原因修改内容,不再下列单独列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2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定本章程。
订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拱墅区东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
3 新路江南巷 2 号 3 幢 臻创巷 198 号 16 层
邮政编码:310004 邮政编码:310015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司事务的董事,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4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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