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4 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新一届监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会议,依法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业绩承诺、监事候选人、股权激励等相关议案,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公司监事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管理人员及其他重大事项等开展了一系列监督工作,具体如下:
(一)依法运作情况
各位监事除认真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以外,积极列席并出席公司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结合自身专业,针对会议议案认真质询、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监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监事会认为公司拥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规高效地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
(二)财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以及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在财务制度建设方面已形成健全的体系,财务运作流程规范有序,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整体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体现出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稳健,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董事与高管履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执行会议各项决议,执
行公司事务、行使职权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事项监督
1、募集资金使用:监事会认为《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良好,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2、股权激励: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回购数量及价格事项、回购注销部分股票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认为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3、业绩承诺: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审查,根据公司与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签订的《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标的公司(即英特药业)在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42,200.00 万元、46,000.00 万元、47,800.00 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 136,000.00万元。英特药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88.07 万元,超过承诺数 42,200.00 万元,完成本年预测盈利。
4、内部控制: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均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均进行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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