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71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6.86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948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 股)290,102,38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99,999,999.54 元,承销
费不含税金额为 9,622,641.51 元、股票登记费不含税金额为 273,681.50 元、印花税 422,525.92 元,扣除承销费、股票登记费、印花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689,681,150.61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9月 26 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0200025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86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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