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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5 20:09:08 股吧网页版
藏格矿业: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6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代其偿还债务,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其使用,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或者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行为。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控制地位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其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防止公司资金被占用。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垫付费用、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担保、利润分配、借款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七条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八条 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者“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三章 防范资金占用措施

第十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资金占用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裁为执行负责人,财务总监是具体监管负责人,公司计划财务部是落实防范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清欠措施的日常管理机构,监察审计室是日常监督机构。

公司计划财务部为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管理机构。管理机构由财务总监负责,成员由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

监察审计室为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日常监督机构。监管机构由监察审计室负责人负责,成员由监察审计室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生产经营等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实行预算控制:

(一)每年由业务部门编制关联交易预算,由计划财务部统一审定并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各业务部门负责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二)严禁发生未经董事会执行与投资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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