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藏格矿业
股票代码:000408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管委会4号办公楼308室
通信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林吉芳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地址:四川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石羊镇三元街171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肖永明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地址:四川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肖瑶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地址:四川省************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藏格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藏格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和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因《控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事宜,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尚需重新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如需)等。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月21日就转让藏格矿业控制权事宜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鉴于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超过6个月,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仅就与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内容不同的部分作出披露。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2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1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鸿
实业、林吉芳女士和肖永明先生
上市公司、藏格矿业、公司 指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408
藏格创投 指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肖永明 指 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
林吉芳 指 藏格创投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的配
偶
永鸿实业 指 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藏格创投的一致行动人
新沙鸿运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 指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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