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6 19:16:47 股吧网页版
藏格矿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藏格创投、林吉芳、永鸿实业、肖永明及其一致行动人)(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7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藏格矿业
股票代码:000408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管委会4号办公楼308室
通信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林吉芳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地址:四川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石羊镇三元街171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中段27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肖永明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地址:四川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肖瑶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地址:四川省************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藏格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藏格矿业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和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因《控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签署事宜,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尚需重新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其他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如需)等。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月21日就转让藏格矿业控制权事宜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鉴于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之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超过6个月,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仅就与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内容不同的部分作出披露。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3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2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1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永鸿
实业、林吉芳女士和肖永明先生

上市公司、藏格矿业、公司 指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408

藏格创投 指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肖永明 指 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

林吉芳 指 藏格创投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的配


永鸿实业 指 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藏格创投的一致行动人

新沙鸿运投资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 指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2年12月至2023年10月通过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