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66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公司拟与长虹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5)。
根据协议约定,长虹财务公司将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同时结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实际资金调度需求等,公司 2026 年度与长虹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业务情况预计如下:
1.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应当超过长虹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金额(包括贷款、担保等);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2.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长虹财务公司办理票据开立业务的上限不超过 15 亿元。
(二)关联关系
截至目前,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持有本公司 212,994,972股股份,占总股份的 30.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持有四川长虹 23.22%的股权,是四川长虹的控股股东。
长虹集团和四川长虹各持有长虹财务公司 35.04%的股权,长虹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长虹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长虹财务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法人。
(三)审议程序
1.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所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回避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 35 号
注册资本金:2,693,938,365.84 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晓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076120682K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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