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26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十届董
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
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肖文艺先生、董事史强先生、董事王勇先生、董事马伴先生、职工董事陈思远先生、独立董事任世驰先生、独立董事林嵩先生、独立董事邓富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在综合考虑
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 元/股。若按回购价格上限 9.8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530.61 万股-3,061.2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4.4%,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
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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