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景德镇华铸机械有限公司、华意压缩机巴塞罗那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威乐新能源压缩机有限公司、加西贝拉墨西哥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加西贝拉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加西贝拉(杭州)技术研发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有: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具体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内部审计控制;公司业务控制活动,具体包括货币资金、投资、融资管理、远期结售汇的管理、合同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安全生产及质量管理、担保业务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2.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以《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会各司其职,依据公司制定的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相关
监督、核查职责。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年,公司积极响应新公司法的要求,对核心治理文件进行了全面修订,包括《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显著提升了治理效率与透明度。同时,公司建立了舆情管理与应对机制,全面更新了内部体系文件,确保所有业务活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监管标准。通过修订《“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公司进一步明确了治理主体的权责,促进了决策的科学性与高效性。公司召开了39次公司治理相关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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