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林嵩,男,汉族,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毕业,管理学博士,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曾获得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一等奖、中央财经大学涌金奖励基金教师学术奖等奖项。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导,本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还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和会议通知的要求,亲自参加了全部董事会会议,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均参加。每次会议召开前,均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法定时间提供会议资料并介绍相关情况,提前对会议议案、待决策事项等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询问;出席会议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审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依法客观地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应出席股 实际出席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东会次数 股东会次
数
9 9 0 0 否 3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2 次战略委员会、3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2024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的所有会议,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数 数
7 7 2 2 3 3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关联交易、利润分配、业绩激励等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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