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5-022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及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公
司 2024 年度已满足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董事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陈思远先生回避表决,同意公司按照《激励方案》的规定计提激励基金4,502.10 万元,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业绩激励方案的决策程序
1.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同意 5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审议通过了《激励方案》。该方案也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该方案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2.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激励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225,233,1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083%;反对 2,255,9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以上详细情况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和 2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2-003 号、2022-009 号)进行了披露。
二、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条件
公司《激励方案》中“第三章 业绩激励基金的授予和计提”第六条规定:激励考核年度
公司经营指标同时达到以下条件的,可计提年度激励基金:
1.以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至考核年度净利润累计年复合增长
率不低于(含)12%;
2.完成公司董事会关注的其他重要工作;
3.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考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三、公司 2024 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计提金额
1.经营指标达标情况
对照前述《激励方案》规定的计提年度激励基金的条件,公司 2024 年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经董事会审核,根据公司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已预提当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45,021.01 万元,同比增长 24.31%,以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
累计年复合增长率 40.34%,超过累计年复合增长率 12%。
(2)经董事会审核,董事会高度肯定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成果,经营业绩持续向好,未
出现重大否决事项。
(3)经董事会审核,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情况已满足了《激励方案》规定的授予
条件,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条件已经成就。
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额度
根据《激励方案》的第七条规定:“达到上述条件后,按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激励基金,
且提取激励基金后的净利润仍不低于激励考核目标。”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已预提当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5,021.01 万元,超过激励考核目标,公司计提 2024 年激励基金 4,502.10 万元。
四、本次计提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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