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1 16:31:15 股吧网页版
派林生物:2025-022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2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8 号)和《关于对李昊、荣先奎、赵玉林、付绍兰、袁华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9 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子公司与个别客户及推广商针对部分销售事项签署了附带责任义务条款的补充协议、备忘录等,但相关协议签署及承诺安排未纳入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公司内部对业务及合同管控存在缺陷,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二是公司部分重大事项未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不完整。

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9 号——销售业务》(财会[2010]11号)第六条、第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 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并于
2025 年 6 月 8 日前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李昊、荣先奎、赵玉林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付绍兰、袁华刚
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 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指出的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山西证监局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规范运作和内控管理水平,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努力做好经营管理和规范治理方面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