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刘承韪,作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通过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实地踏勘调研公司项目等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本人刘承韪,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Randle Edwards Fellow,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典合同编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美国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武汉、长沙等仲裁委委员和仲裁员,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副秘书长,长城汇理公司(H 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合理建议,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出席会议 委托出席 缺席 本报告期应参加股 实际出席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东大会次数 次数
23 23 0 0 5 5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组织召开 3 次提名委员会、参加 8 次审计委员会。通过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事项进行多轮沟通,对
各期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事前审核。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专门委员会所审议案提出异议。
2.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亲自出席了召开的全部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进行了事前审核,重点审核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案提出异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和审计结果等进行多轮沟通,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活动,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形式与中小股东保持通畅交流,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外,本人也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此外,为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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