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15:42:51 股吧网页版
金融街: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5-038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鑫和”)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金额 15,000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
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工作安排,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公司持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 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
超过 22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和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媒
体上披露的《2024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已使用 2.8786 亿元,本次使用 1.5 亿
元,剩余 17.6214 亿元未使用,本次财务资助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发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盛世鑫和,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置业”)和天津保利香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保利香槟”)各持有其 50%股权,盛世鑫和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要求被资助对象满足的相关条件。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形成股东借款的原因

根据盛世鑫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按照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新
增财务资助总额度的要求向盛世鑫和提供财务资助,本次借款用于盛世鑫和的日常经营支出。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盛世鑫和提供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五年的股东借款,本次借款不收取利息。如盛世鑫和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每逾期一日,应按借款本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盛世鑫和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向盛世鑫和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 年 1 月 8 日

法定代表人:姜欣

注册资本:400,000,00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南市大街与福安大街交口天汇广场 2-50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697443193F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除本次借款,公司于2024年10月向盛世鑫和提供财务资助金额5000万元,
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与天津保利香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盛世鑫和的股权比例各为 50%。盛世鑫和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

3.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盛世鑫和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财务情况

被资助对象盛世鑫和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64,730.14 万元、负债
总额为 129,393.23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235,336.91 万元、营业收入为 1,766.73
万元、净利润为-6,457.32 万元,或有事项金额为 0 万元。

5.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介绍

企业业名称:天津保利香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 年 7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邓献礼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 118 号 204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690676090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国家有专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