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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30 17:39:41 股吧网页版
金隅冀东:关于对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31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14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为满足全资公司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节能科技)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需求,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天津节能科技提供融资担保 18,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2025 年 4 月 30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天津节能科技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同时,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爱民

注册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昌街 37 号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 年 6 月 12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天津节能科技 100%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津节能科技资产总额为 19,185.57 万元,
负债总额为9,155.56万元,净资产为10,030.01 万元,营业收入34,534.54万元,利润总额为 14.08 万元,净利润为 10.56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津节能科技资产总额为 24,231.87 万元,
负债总额为14,074.4万元,净资产为10,157.47 万元,营业收入35,526.88万元,利润总额为 193.62 万元,净利润为 127.46 万元。(未经审计)
天津节能科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

债务人: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为天津节能科技提供担保的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天津节能科技资产质量良好,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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