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冀东水泥”或“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切实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公司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审核考核结果,同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6 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16.50%,且不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 2024 年为基数,2026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3)2026 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不低于 44.50 万元/人;
(4)2026 年燃料替代率不低于 15.50%;
(5)2026 年专利申请数量不低于 220 件,其中发明专利占比 8%,
申请发明专利技术转化率不低于 50%;
(6)2026 年吨熟料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 781 千克二氧化碳/吨。
(1)2027 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17.70%,且不低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 2024 年为基数,2027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72%,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2027 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不低于 48 万元/人;
(4)2027 年燃料替代率不低于 16.50%;
(5)2027 年专利申请数量不低于 230 件,其中发明专利占比 9%,
申请发明专利技术转化率不低于 50%;
(6)2027 年吨熟料二氧化碳排放量不高于 778 千克二氧化碳/吨。
(1)2028 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18.65%,且不低
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以 2024 年为基数,2028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99%,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3)2028 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不低于 51.50 万元/人;
(4)2028 年燃料替代率不低于 18.00%;
(5)2028年专利申请数量不低于250件,其中发明专利占比10%,
申请发明专利技术转化率不低于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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