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债券代码:149505 债券简称:21 冀东 01
债券代码:149636 债券简称:21 冀东 0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五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称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二期)
债券简 21 冀东 01 21 冀东 02
称
核准文
件和核 证监许可[2020]2804 号, 20 亿
准规模
债券期 3+2 3+2
限
发行规 10 亿 10 亿
模
当前票 2.49% 2.24%
面利率
起息日 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 年 10 月 13 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6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6
年间每年的 6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 年间每年的 10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付息日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
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6 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2026 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到期日 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 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为 2024 年 6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 为 2024 年 10 月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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