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1-01-1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于1997年11月4日在许昌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实际投票人数6人。公司二届监事会 列席本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为了推进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国际通告规则,实行母子公司体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高效协调运行,一致同意许继电气有限公司与其母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实行资产、机构、人员进一步三 分离(其中:资产分离已于1993年3月股份制改制时完成)。
2.根据公司总经理檀国彪先生的提名,一致同意聘任:曹全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赖南阳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于世新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马保州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同时免去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领导成 员在本公司管理层中的兼职。
3.同意按照"精干高效,权责明确"的原则,调整设置公司的组织机构。为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许继集团统一、协调、壮大的营销体制和网络,形成"产权清晰、分工合作、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新格局,发挥集团 的整体优势,同意将销售、供应部门和模具公司、机械动力公司、计量 中心站、建筑工程公司等辅助生产部门及审计监督、保卫部门划归集团公司管理,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分工合作、关联交易和服务协议"。 集团公司成立销售公司和供应公司,销售公司是本公司的销售代理机构,其代理销售计划和目标由本公司与集团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实际能力和发展需要协商确定,共同考核。供应公司和其他辅助生产部门其主要职责 包括确保本公司生产供应并提供优质服务。
4.一致同意面向许继集团,通过"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方式,择优选 聘公司各中层单位负责人,实行单首长负责制。根据实际劳动量和工作 量,按照满负荷原则进行定编定员,采取综合考核,竞争上网的方式录用 员工,淘汰下来的员工转交给集团公司转岗安置。具体由公司总经理班 子组织实施。
5.同意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集团公司协商,根据《公司法》及有关 法规的要求,结合双方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分割,确定各自的经营业务范围,晚确各自的职能和协作关系,规范运作。按照"系统、实用、高效"的原则制(修)订公司各项标准,制度、业务规程和考核办法,并组织严格实施 。
特此决议。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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