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2-04-25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02年4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公司董事杨奇逊先生、刘金忠先生分别委托公司
董事长王纪年先生、董事王道麦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董事檀国彪先生、郭志忠
先生均委托董事涂东明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对三届十一次董事会通过的议案修改方案;
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修改为《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具体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范意见》,为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提名杨瑞龙先生、袁连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税后贰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出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所发生的差旅费按公司有关规定据实报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
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后,将提交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定2002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题中
第六项修改为《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建议公司取消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提案,该提案的
内容为:鉴于公司目前采用其他融资方式的渠道畅通,且融资成本较低,为不再
形成股本扩张,建议公司取消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
可转换债券的方案;公司拟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建议可改
由其他方式融资用于公司新项目的投资。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提案合法有效,
决定将原定2002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题中,增加第九项
议题:审议《关于建议公司取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24日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监事会于2002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公司监事王维俭先生、于尔铿先生因事未能出席,特委
托公司监事会主席欧阳俊先生代行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阳俊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建议公司取消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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