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01-03-08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六次董事会于2001年3月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公司董事杨奇逊先生委托董事檀国彪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纪年先生因在京参加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特委托公司董事何光华先生主持会议并代行表决权。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及《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00年度财务经营状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79,394,800.85元,利润总额243,002,220.09元,净利润201,164,553.81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304,884.26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0,308,890.69元,加上1999年末未分配利润265,333,966.80元,减去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47,284,000.00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88,600,745.66元;期初资本公积金为684,777,055.00元,减去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94,568,000.00元,期末资本公积金590,209,055.00元。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拟实施以2000年末总股本378,272,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元(含税),共计75,654,400元。剩余312,946,345.66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须经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五、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预计2001年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在2001年度利润分配至少一次;
(2)当年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5%-35%;
(3)上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5%-35%;
(4)分配将采用派发现金和送红股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20%。
上述2001年度分配政策为预计方案,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未来实际发展情况,保留对该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利。
六、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于世新先生、姚致清先生、姚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马保州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赖南阳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职务。(于世新先生、姚致清先生、姚武先生、马保州先生简历附后)
七、会议决定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0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八、关于召开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定于2001年4月28日上午9时在河南省许昌市建设路178号公司本部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2001年4月28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1年4月20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5、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处。
(3)登记时间:2000年4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6、会议咨询:
(1) 公司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设路178号。
(2) 联系电话:0374—3212348
(3) 传真:0374—3363549
(4) 联系人:李维扬
(5) 邮政编码:461000
7、本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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