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1-10-31
关于对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1家公司予以内部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有关上市公司:
经查,本所发现下列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成都宗申联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编制2001年中期报告,对公司2001年中期业绩影响超过30%。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4.1、6.8条的规定。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曾在2000年年报中承诺,于2001年4月底以前解除对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担保1.6亿元,但截至2001年中报披露日,公司未履行其承诺,并延期解除担保的时间,且公司在承诺事项到期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4.1、4.8、7.4.3条的规定。
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在2001上半年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6279万元,其中原第一大股东和现第一大股东占用2279万元,占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7.7%,公司对改变募股资金用途和关联交易事项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4.1、7.3.9、7.4.5条的规定。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上半年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贷款担保5000万元,占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8.4%,公司对此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审批程序,违反了《上市规则》4.1、7.3.12、7.4.3条的规定。
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半年与控股股东的子公司顺德市华傲电子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协议,涉及关联交易金额达2.07亿元,占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5%,公司对此重大关联交易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审批程序;此外,公司还向控股股东的子公司顺德市科龙广告有限公司支付广告代理费1930万元,向控股股东收取资金使用费1897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4.1、7.3.9、7.3.12条的规定。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上半年为关联企业常州齿轮厂提供贷款担保7000万元,占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4.1%,公司对此重大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4.1、7.3.12、7.4.3条的规定。
深圳市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上半年对外提供1.45亿元贷款担保,占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35%,公司对此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4.1、7.4.3条的规定。
厦门旭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上半年与间接控股股东旭飞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华天苑项目,公司出资3300万元,占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23%,后公司又出售此投资,该交易行为产生的利润超过公司2000年净利润的50%,公司对此重大关联交易和出售资产行为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4.1、7.2.2、7.3.12条的规定。
四川托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2001年上半年占用公司资金月平均余额2.7亿元,占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22%,2001年6月30日前,公司的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已归还了大部分借款,公司上述重大关联交易行为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4.1、7.3.12条的规定。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上半年与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南京第一农药厂签订购销协议,涉及关联交易金额达1.02亿元,占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23%,公司对此重大关联交易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4.1、7.3.12条的规定。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上半年为控股股东沙隆达集团公司代垫专项款9000万元;向控股股东的关联企业湖北大田化工股份公司及荆州市石油化工总厂暂借款1900万元;出资900万元与控股股东共同成立沙隆达房地产公司,累计达1.18亿元,占公司2000年末净资产的11.7%,公司对此关联交易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中期报告中披露,违反了《上市规则》4.1、6.2、7.3.12条的规定。
天津灯塔涂料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上半年向萧山迅达玻璃涂料有限公司转让技术和商标使用权,收取技术转让费和商标使用费获得营业外收入550万元,占公司2000年度净利润的22%,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4.1、7.2.2、7.4.5条的规定。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01年上半年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利863万元,占公司2000 年度净利润的23%;另外,公司为中牧公司提供1.54亿元贷款担保,公司对此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规则》4.1、7.2.2、7.4.3条的规定。
长春北方五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上半年发生了两起重大诉讼:(1)公司短期借款中的逾期贷款9463万元,已于2001年5月10日被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康平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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