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个法律常识:李四去法院起诉,说张三欠了他三万元。只要知道张兰名字,没有任何证
普及个法律常识:
李四去法院起诉,说张三欠了他三万元。
只要知道张兰名字,没有任何证据都可以起诉。
但是,一旦到了法庭上,拿不出有力证据,不但会败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同样,自媒体时代,谁都可以张口说话,但是一旦警方介入,拿不出证据,必然被抓。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