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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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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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定义与解释...... 1
2、 本计划的目的、期限与管理...... 4
3、 奖励的授予...... 6
4、 关连人士及个人之授予...... 8
5、 归属...... 9
6、 公司事件...... 10
7、 拟配发、发行或转让的新股最高数量...... 11
8、 可转让性...... 12
9、 奖励失效...... 13
10、资本结构重组...... 14
11、股本...... 15
12、争议...... 15
13、扣减和收回...... 15
14、本计划的变更...... 16
15、取消...... 17
16、杂项...... 17
1、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计划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以下表述具有以下涵义:
A 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股份,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交易
采纳日期 指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
联系人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审计师 指 公司不时聘用的审计师
奖励 指 根 据 本 计 划 下 以 限 制 性 股 票 单 位 ( RSU ) 形 式 授
予的奖励
董事会 指 公司不时组成的董事会或其正式授权的委员会或
董事会可能授权的其他委员会
买卖单位 指 H股在联交所不时交易的买卖单位
营业日 指 联交所开放进行证券交易的任何一天
现金支付 指 在奖励归属时(全部或部分、一次性或分期)以
满足奖励支付给获授人的现金金额,其金额由公
司根据以下公式确定:
现金支付 = (A × B)- C
其中:
A = 奖励归属所涉及的 H股数量;
B = 公司或受托人出售已归属奖励的 H股的价格或
归属日的 H 股市值 (如归属日为非营业日,则为
归属日前的最后一个营业日); 及
C = 公司或受托人出售相关 H股所产生的费用和开
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汇款费用),
而公司对现金支付金额的确定在不存在欺诈或明
显错误的情况下对公司及相关获授人具有约束力
《公司条例》 指 《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章)
经不时修订及重述
公司 指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注册成立的股份公司
竞争对手 指 任何从事营利活动或正在从事或即将从事与公司
或任何集团公司的产品、工艺、技术、程序、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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