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29 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3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4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7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第五章 董事会......25
第一节 董事 ...... 25
第二节 董事会 ...... 29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3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9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 40
第一节 通知 ...... 40
第二节 公告 ...... 41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3
第十章 修改章程 ...... 45
第十一章 附则......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的粤外经贸资字[2012]203 号文批准,由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注册号为 44068100003858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批准,通过向原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除公司外的其他公众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6,323,389 股换股吸收合并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
方式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在香港发行 565,955,300 股(悉
数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前述 H 股于 2024年 9 月 17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Midea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B 区 26-28
楼
邮政编码:52831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663,654,486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裁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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