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 录
目 录 ...... 2
声 明 ...... 3
释 义 ...... 4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及相关过户、验资情况...... 6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9
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 18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 19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 ...... 30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31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结合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出具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1、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交易各方提供,本次交易各方均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3、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董事会发布的关于本次重组的公告及文件。
如无特别说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释 义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
本报告 指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4 年度
持续督导工作报告》
川能动力、上市公司 指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四川能投、控股股东 指 责任公司、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实施战略重组,新设合并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化工集团 指 四川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能投资本 指 四川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川能风电 指 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美姑能源 指 四川省能投美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盐边能源 指 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一
标的公司 指 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投美姑新能源开发有
限公司和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30%股权、四川省能投美姑新能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源开发有限公司26%股权和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
司 5%股权
东方电气 指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明永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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