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4
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25-035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0月 22 日 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监管法规体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说明
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鉴于 1 名激励
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以及 2 名激励对象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应予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8,2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公司股份,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3、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其他相关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1、条款中仅删除“监事会”和“监事”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2、条款中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条款中仅做此调整的,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3、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章节标题变化、条款编号变化及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标点符号及格式的调整等,因不涉及具体权利义务变动,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
4、下文黑色部分为修订内容。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一节 监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
审计 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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